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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第15届优秀高教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8-08-23 00:00 点击数:

各单位:

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繁荣我省高等教育科研事业,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,学会决定启动第15届优秀高教科研成果评奖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.成果说明

成果评奖面向学会团体会员单位的所有教师。成果分为论文、著作、课题研究报告3个类别。每个类别均设一、二、三等奖。

论文、著作要求:自2016年5月1日—2018年6月31日公开发表/出版的以高教研究为主要内容的成果(不含教材和以外文形式发表的成果)。

课题研究报告要求:在2016年1月1日—2018年7月1日期间业已结题的“省高教学会高教科研项目”的研究报告。

2.成果材料要求

申报成果应填写“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优秀成果申报表”(见附件)。

论文要求提供网络打印版(非复印件)1份及有关佐证材料(如转载、引用、基金项目、获奖等)复印件1份。著作要求提供原件1份及有关佐证材料(如转载、引用、基金项目、获奖等)复印件1份。课题研究报告要求提供结题验收书复印件、研究报告打印版、研究报告查重报告(要求知网、PaperRight检测除去个人发表情况外复制比≤30,Paper Pass、万方检测除去个人发表情况外复制比≤20)各1份。

成果参评者需为成果的负责人或前3位参与人(参与人申报成果需提交具有负责人签字的授权说明)。每人每类成果限报1项。

3.报送要求

请申报的老师与9月5日前将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上交到科研产业处306-1。论文、课题研究报告类成果专家评审费60元/项,著作类成果专家评审费100元/项。

联系人:席雨

联系电话:84579041

附件:吉林省高教学会第15届优秀高教科研成果评选申报表 .doc

科研产业处

2018年8月22日